中国黑社会组织十年一变
我国法律一直对“黑社会组织”讳莫如深,而是称为“黑社会性质组织”。不承认存在黑社会,而称为“黑社会性质”,但实际上是存在的。自新中国政府消灭旧的帮会以后,1982年,深圳首次在正式政府文件中使用“黑社会”一词,时间过去二十多年,黑社会组织在不断“进化”。直到2000年12月,中央首次部署“打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之后,最高法院规定出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”应具备四项特征,简单说就是:组织结构紧密,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,国家工作人员提供非法保护,以暴力为后盾。
通过经济上的诱惑和村委会的“民主选举”达到对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控制,是目前黑恶势力侵入农村政治领域的一个重要特征。农村改革开放后,有一批“经济能人”因拥有了金钱的支配权而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变得突出。加上社会发展不公平的副作用,造成许多下阶层百姓生活困苦,最后铤而走险加入黑社会,使黑帮不断壮大。据新华社下属的《瞭望》周刊报道,无业或劳教释放等人员是当前黑社会集团的中坚分子,中国黑社会成员至少有一百万人,中国已进入黑社会犯罪高发期。
目前,基层政权的黑社会化,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。最近一两年发生的一系列群体事件,表明基层地区,官民矛盾已经到达一触即发的境地。国际知名政治学者郑永年曾在《南风窗》撰文称:“1990年代经济改革中‘抓大放小’,小企业都是县市级的企业,大的都是中央级的企业,在抓大放小的过程中,县市企业都放开了,部分县域产生了恶性的私有化和民营化,甚至导致黑社会化。”
黑社会正蔓延至中层政治领域
2009年,以重庆为首的地方政府对黑社会组织的整治成为年度热点新闻,重庆市公安局一举抓获了文强、黎强、陈明亮等多名纵深于政界商界的黑恶势力头目。这些重要地方官员和知名企业人士的涉黑亦在表明,目前黑恶势力对政治领域的渗透已经不仅停留于基层组织,甚至有向中层政治领域甚至更高领域渗透的苗头,显示出黑社会组织与政治腐败之间的关系已经越来越紧密了。
这些黑社会组织发展的一条重要轨迹,是他们在意识形态上非但不排斥体制内的政治权力。相反,他们无不积极向体制内渗透,在政治权力的庇护之下,让他们的犯罪行为得以掩盖,乃至“合法化”。前几年,辽宁沈阳的刘涌集团案,更是很典型的让我们看到,权力寻租渐渐成为中国黑社会组织成长的政治基础。当年刘涌被捕的时候有这样一句嚣张至极的雷人话:“我走到哪都愿意带警察,他们身上有枪,有安全感。”国家公器沦落为黑社会老大的家丁,真是让人唏嘘不已。
黑社会中崇尚暴力、唯我独尊、江湖义气、及时行乐的黑社会文化,已经成为一些涉黑官员的亚文化。在这样的亚文化氛围之下,一方面,黑社会组织积极向基层政权渗透,在政治保护伞下庇荫纳凉;另一方面,某些基层官员为了寻租,主动向黑社会组织靠拢。两者合谋的直接后果便是,暴力转身为权力,公器沦落为私刑。